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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曹正君案件心得體會 該片講述了虞城縣產業(yè)集聚區(qū)管委會原常務副主任(副處級)曹正君利用職務便利,套取國家財政資金萬元的違紀違法事實,充分展示了曹正君瘋狂斂財、獨斷專行、知法犯法、拒不認罪的丑惡行徑,以下是小編收集的《曹正君案件心得體會》,僅供大家閱讀參考!
曹正君案件心得體會一:1月23日下午,縣編辦組織全體干部觀看《瞞天過海套資金瘋狂斂財陷囹圄--曹正君濫用職權、貪污案警示錄》。
該片講述了虞城縣產業(yè)集聚區(qū)管委會原常務副主任(副處級)曹正君利用職務便利,套取國家財政資金萬元的違紀違法事實,充分展示了曹正君瘋
2、狂斂財、獨斷專行、知法犯法、拒不認罪的丑惡行徑,直觀揭示了他從一名受黨組織培養(yǎng)多年的領導干部一步步蛻變?yōu)楦瘮》肿拥目杀瘹v程和深層次原因,令人怵目驚心、催人警醒。
曹正君案件心得體會 該片講述了虞城縣產業(yè)集聚區(qū)管委會原常務副主任(副處級)曹正君利用職務便利,套取國家財政資金萬元的違紀違法事實,充分展示了曹正君瘋狂斂財、獨斷專行、知法犯法、拒不認罪的丑惡行徑,以下是小編收集的《曹正君案件心得體會》,僅供大家閱讀參考!
曹正君案件心得體會一:1月23日下午,縣編辦組織全體干部觀看《瞞天過海套資金瘋狂斂財陷囹圄--曹正
3、君濫用職權、貪污案警示錄》。
該片講述了虞城縣產業(yè)集聚區(qū)管委會原常務副主任(副處級)曹正君利用職務便利,套取國家財政資金萬元的違紀違法事實,充分展示了曹正君瘋狂斂財、獨斷專行、知法犯法、拒不認罪的丑惡行徑,直觀揭示了他從一名受黨組織培養(yǎng)多年的領導干部一步步蛻變?yōu)楦瘮》肿拥目杀瘹v程和深層次原因,令人怵目驚心、催人警醒。
集中觀看后,編辦主任楊富寬同志要求全體干部要從中汲取教訓,認真學習好、自覺遵守好、嚴格執(zhí)行好《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要大力加強作風建設,黨員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身
4、先士卒,作好表率,自覺加強廉潔自律,嚴格要求自己,帶頭樹立良好的作風;要切實履行好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把紀律和規(guī)矩挺在前面,嚴格管理、嚴格要求,自覺抵制不正之風。要切實提高黨性修養(yǎng),結合片中的案例找原因、談危害、講體會,防微杜漸,堵塞漏洞。同時以警示片中曝露出的問題,結合實際,認真查找在教育、制度、監(jiān)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huán)節(jié),逐一研究改進措施,有的放矢地做好查漏補缺工作,擴大警示教育的影響力。
參加觀看的同志紛紛表示要引以為戒,嚴格遵守廉潔從政各項規(guī)定,更加珍惜自己的工作崗位和美滿家庭,在今后的工作中
5、,提高法紀意識,服務意識,增強依法執(zhí)法的觀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線,激濁揚清,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局面。
曹正君案件心得體會二:曹正君之倒下,盡管生命暫時還在,也只是空空皮囊,早已身敗名裂,或將生不如死。然而,曹正君的案件卻告訴我們,反腐敗大業(yè)還只是剛剛開始,后面的路還有多么沉重、多么艱難,可想而知。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原鐵道部部長曹正君受賄、濫用職權案作出一審宣判,對曹正君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緩期二
6、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曹正君終于領受到了法律的嚴懲。但相信這樣的結果出來,恐怕會引得一片驚訝,也會讓不少人覺得失望。因為從中國的法律來看,死緩雖然是死刑,但基本就是逃脫了一“死”,保住了一條命,最終也會逐步過渡到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直至出獄。
為什么曹正君可以不立即執(zhí)行?可以只判個死緩?根據(jù)法院的判決,主要是認定了其有從輕情節(jié):檢察機關及曹正君的辯護人所提曹正君具有在有關部門調查期間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并主動交待辦案機關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受賄犯罪的贓款大部分已被追回,濫用職權造成的
7、經濟損失大部分已被司法機關挽回的量刑情節(jié)經查屬實。鑒于其具有上述法定及酌定從輕處罰情節(jié),且認罪悔罪,對其以受賄罪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zhí)行。
從以前開庭的情況來看,從輕情節(jié)應該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曹正君認罪態(tài)度積極,表現(xiàn)非常好。除了主動坦白,還有在法庭上的十多分鐘“哭訴”,以及“生死不上訴”的態(tài)度。二是主動積極退贓,挽回了損失,沒有造成嚴重后果。這當然是直接經濟上的,至于其它方面的損失有沒有、有多大,法庭沒有詳細說明。三是在法律的認定上,最終涉案金額也只是認定為六千多萬元,并不是媒介所稱的上億元,以及數(shù)百套房產。而女人
8、問題根本就沒有提及。
這樣一些理由,應該來看,是十分充足的。但是卻可能與老百姓的愿望相差甚遠,那么,這其中究竟有什么值得深思的呢?畢竟即使是死了一個曹正君,又能如何,說不定又有下一個“李正君、王正君”,我們不可能都去一一殺掉這些貪官吧,畢竟刑法規(guī)定十萬元以上就可以執(zhí)行死刑,那豈不是一件十分恐怖的事。但是如果這樣的“正君”們越來越多,或是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