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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縣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為大力整治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筑火災隱患,堅決遏制火災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危害,切實增強社會防控火災能力,根據(jù)《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XX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組織領導
成立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王文生任組長的**縣公
2、眾聚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組,具體組成為:
組長:王文生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
副組長:蔡茂林縣公安局副局長
成員:高愛國縣建設局局長
楊永華縣文體局局長
米長旭縣工商局局長
陳興舉縣安監(jiān)局局長
趙聲武縣政府辦副主任
李曉林縣公安消防大隊副大隊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消防大隊,辦公室主任由李曉林兼任,負責**縣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協(xié)調、指揮以及對相關工作資料的收集、匯總、上報。
職責分工
領導小組實行部門領導分片包干負責制,具體為:縣公安局負責文屏鎮(zhèn)、桃源鄉(xiāng)、茨院鄉(xiāng);
3、縣建設局負責小寨鄉(xiāng)、龍頭山鎮(zhèn)、樂紅鄉(xiāng);縣文體局負責龍樹鄉(xiāng)、新街鄉(xiāng)、水磨鎮(zhèn);縣工商局負責江底鄉(xiāng)、火德紅鄉(xiāng);縣安監(jiān)局負責梭山鄉(xiāng)。
二、專項整治時間
公眾聚集場所專項整治時間為XX年2月20日至4月20日,高層和地下建筑專項整治的時間為XX年2月20日至9月15日。
三、實施步驟
動員部署和自查自改階段
1.縣政府將及時組織召開由縣公安局、縣建設局、縣文體局、縣工商局、縣安監(jiān)局、縣人防等部門參加的會議,成立組織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建立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
2.組織召開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責任人會議
4、或通過媒體發(fā)布等方式,要求轄區(qū)內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筑業(yè)主迅速開展消防安全自查整改。
集中排查階段
1.認真對轄區(qū)內的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開業(yè)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并嚴格按照消防行政許可文件進行集中清理核查,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全面清理盤點本地區(qū)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筑底數(shù),并全部登記造冊建檔;
2.在登記造冊建檔的基礎上,各鄉(xiāng)鎮(zhèn)要組織相關部門組成聯(lián)合檢查組,對照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對本地區(qū)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筑逐一排查,填寫專項整治基本情況登記表,同時要填寫《消防監(jiān)督檢查記錄表
5、》。
集中整治階段
各鄉(xiāng)鎮(zhèn)、各部門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要按照本方案所明確的整改措施及有關規(guī)定,依法予以整治;對難以完成整改的,按程序提請政府掛牌督辦。排查整治工作要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對排查的每處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筑,均要如實記載檢查人員的姓名、檢查時間、檢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和提出的整改意見,并存檔備查。
總結驗收階段
1.縣政府將組織檢查驗收組實地進行檢查驗收,檢查驗收將按照“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對所抽查單位全部填寫專項整治檢查驗收記錄表,并簽字存檔。
2.檢查驗收抽查數(shù)量不少于全縣所有公眾聚
6、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筑總數(shù)的20%;
3.對檢查驗收中發(fā)現(xiàn)的整治不到位、措施不落實、成效不明顯、公眾聚集場所仍存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的,責令重新組織排查整治,并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員責任;對專項整治措施落實、成效顯著的予以通報表彰;
4.各鄉(xiāng)鎮(zhèn)、各部門要及時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并將工作情況上報縣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四、專項整治的內容和相關措施
專項整治的范圍
1.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
2.舞廳、KTV、夜總會等歌舞娛樂場所;
3.酒吧、咖啡廳和具有娛樂
7、功能的餐館、茶館等餐飲場所;
4.網吧、電子游戲室等游藝場所;
5.洗浴館、桑拿室、保齡球館、旱冰場、健身房等營業(yè)性健身、休閑場所;
6.所有在用和在建的高層、地下建筑。
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
1.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筑是否通過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開業(yè)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地下建筑的用途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2.公眾聚集場所室內裝修裝飾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重點檢查頂棚、墻面、地面裝修材料以及窗簾、幕布,其燃燒性能等級是否符合《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guī)范》、《公共場所阻燃制品及組件燃燒性能要求和標識》
8、等國家標準,高層建筑外墻保溫材料的防火性能是否符合相關要求;
3.是否擅自改變建筑防火分區(qū),高層建筑管道井封堵等豎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實;
4.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暢通,防煙、封閉樓梯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運行是否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