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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生綜合考評及評優(yōu)評獎實施細則(2010年9月修訂)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貫徹實施《西南大學學生綜合考評辦法》(西校[2007]247號)、《西南大學學生先進集體和個人評選表彰辦法》(西校[2007]248號)和《西南大學學生獎學金評定辦法》(西校[2007]249號),引導學生刻苦學習,積極實踐,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根據(jù)《西南大學學生手冊》有關規(guī)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本實施細則適用對象為西南大學外國語學院全日制本科學生。第三條:學生綜合考評結果作為學院評定獎學金,評選優(yōu)秀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優(yōu)秀畢業(yè)生和推薦就業(yè)等的基本依據(jù)。第四條:綜合考評及評優(yōu)評獎工作本著公正、公平、
2、公開的原則,每年開展一次。第二章?組織機構第五條:學院成立綜合考評及評優(yōu)評獎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學生工作和教學工作的學院領導、學院團委書記、各年級輔導員(班主任)組成。第六條:各班成立由班、團主要干部和學生代表組成的學生考評小組,學生考評小組一般由7人組成,其中班、團干部3人,學生代表4人。學生代表由各班同學推薦產生,須有廣泛代表性,如男女比例、寢室分布等。各學生考評小組應在輔導員(班主任)指導下,在充分學習校、院有關文件的基礎上開展工作。第三章?綜合考評的內容和計分標準第七條:綜合考評成績由德育考評、學業(yè)成績和拓展性素質評價三部分組成,總分120分,其中德育考評30分、課堂學習效果70分
3、、拓展性素質評價20分。第八條:德育考評滿分30分,其中輔導員(班主任)評10分,學生考評小組評20分。學生考評小組對本班每位同學在政治信念、思想品德、文明行為、法紀觀念、心理素質五方面以滿分20分進行評分(對考評小組成員進行德育考評時,考評小組成員不對自己評分),所有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值??荚u完畢后,由計分員收齊所有評分表上交輔導員(班主任)處備查。學生在年度內有違紀行為或者不文明行為的,在上述評分結果的基礎上,按學校文件規(guī)定給予扣分。第九條:學業(yè)成績占綜合考評總分的70%。學業(yè)成績指該學年專業(yè)必修課和公共必修課成績的平均值(學業(yè)成績得分=專業(yè)必修課和公共必修課成績之
4、和?課程門數(shù)′0×7)。學業(yè)成績計算不包括任選課和輔修專業(yè)課程成績。第十條:拓展性素質評價(一)社會工作類加分1、任職加分按不同職別參照學校文件規(guī)定的分值范圍考核加分。(見下表)職務校學生會正(副)主席;校學生社團聯(lián)合會主席(理事長);校藝術團團長;校學生通訊社社長院團委副書記;院學生會正(副)主席;校學生會和團委正(副)部長(主任);學生生活園區(qū)自律委員會正(副)主席;校勤工助學中心學生正(副)主任;校學生社團聯(lián)合會副主席(理事長);校藝術團副團長;校學生通訊社副社長年級長院團委和學生會正(副)部長(主任);學生黨支部正(副)書記;團支部書記;正班長;學生生活園區(qū)自律委員會正(副)部長;
5、校勤工助學中心學生正(副)部長、院勤工助學分中心主任等;校學生社團聯(lián)合會正(副)部長;各學生社團正(副)會長;校藝術團正(副)隊長;校學生通訊社正(副)部長副班長校、院學生會委員(干事);黨支部委員;黨小組長;班委委員;團支部委員;學生生活園區(qū)自律委員會委員(干事);勤工助學中心委員(干事);校學生社團聯(lián)合會主要干事;校藝術團主要干事;校學生通訊社主要干事;院刊、《英語橋》等任編輯寢室長分值0-30-20-1.80-1.50-1.20-0.50-0.32、任校級各類學生干部職務的,由本人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依據(jù)其對班級、學院、學校的貢獻,由輔導員(班主任)組織考評小組對其評定加分。3、任院
6、團委、學生會各項職務的,依據(jù)工作態(tài)度、工作成效,采用述職、相互打分取平均值的方式進行評分,由團委書記組織實施(該項工作一般結合每學年末團、學干部考核進行)。4、任年級長、黨支部委員、班、團支部委員、寢室室長、黨小組長的,由輔導員(班主任)組織班級考評小組在廣泛征求同學及相關部門意見前提下,綜合其工作態(tài)度、工作成績等方面進行評分(黨小組長參照寢室長評分標準評定)。5、對同一學年任多職的,加分為最高職務分加次高職務分的一半。6、擔任職務任期原則上須達一年方能加分。因工作需要,任期為半年者加分減半,超過半年不足一年者按半年計算;不足半年者不加分。7、學生干部受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處分的,不加任職分
7、;若有其他違紀行為和不文明行為,經群眾檢舉和查證屬實的,參考情節(jié)的輕重決定任職加分。(二)文化宣傳類加分1、在學院或學校部門刊物、校級刊物(含《學生工作》、《雨僧》)、校級以上(具有國家正式刊號)刊物上發(fā)表非理論文章分別按每篇0.2分、0.3分、0.5分加分。其中,院刊類發(fā)表的文章加分最多不超過0.8分。校級刊物無上限。在學院網頁,學生處網頁,校團委網頁上發(fā)表通訊稿按每篇0.2分加分,但最多不超過0.8分。學院新聞中心同